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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担保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点击率:83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担保机构选聘,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担保机构选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债项信息: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拟发行规模不超13亿元;  

2.2选聘事项:担保机构,选聘家数为1家;

2.3费用管控: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另附查询网站页面截图);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5)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缴费证明;

(6)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监管部门认定的融资担保业务资格证明,并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7)拟派项目组成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8)若同一投标人出现不同团队同时投标,视为废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1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1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hnc.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区10号楼1807室

电子版投标资料打包发至邮箱:xinrong@thnc.cn

联系电话:18118911669/0510-85611337

招标文件下载:新城资产2024年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担保机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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